美國LLM申請流程(三之三)
同一推薦人「事後」增加推薦信(非一開始就設定好推薦信數量)
真的,沒想過自己會不恥下問地跟推薦人要第二封推薦信。
(不是一開始增加推薦人時就已經想好要請他們寫兩封推薦信的那種,是推薦人已經上傳推薦信了,之後又要再請推薦人重新上傳一封推薦信的那種)
推薦人已經幫我上傳原本就設定好的推薦信,但經我左思右想(理由如下),我還是再請推薦人幫我再補一封推薦信。
在填application時,除了申請人在Personal Statement裡面描述自己的英文能力之外,也可以讓推薦人描述申請人的學術英文能力。但我自己覺得自己寫有點沒有說服力,因此送出第一封推薦信後,我又厚顏無恥地請我的教授幫我加個段落背書我的英文學術能力。
絞盡腦汁想我研究所時期有全程使用英文參加學術交流的經驗,又費了一點時間挖出以前曾參加全英文學術交流*的email,簡單截圖給教授,請教授在推薦信補上這一段,作為我學術英文能力的背書。教授也很爽快,說當然沒問題,問了一下流程三天後就上傳完畢了。
*其實只要外國學者/學生來參訪也可以,或是自己曾經接待外國學生/教授的經驗,只要能說服你的教授能幫你背書你英文能力的任何活動都可以。
但這中間我有遇到一個技術上的問題,特別寫出來提醒大家一下。
結論寫在前面,要如何直接Add Recommender就好,千萬不要用原本的資料edit。
經我肉身測試,點擊edit,再往下拉將推薦信number修改的話,新增加的那封letter無法放棄檢查的權利(再提醒一次,這樣會減低該推薦信的可信度!所以一定要謹慎),如下圖。
因為推薦信的可信度很重要,我執意要放棄檢查推薦信的權利,於是我寫信詢問LSAC,如果我重新add recommender,但教授姓名資料一樣可不可以?
LSAC回覆:你做得很對,只要確認推薦人有收到這個link且照那封信指示上傳推薦信就可以。
另外請注意,不需要請教授刪掉前面那一封推薦信,理由有兩點:
1、造成教授困擾。
刪掉推薦信需要附理由,推薦信的最高指導原則就是不要造成教授麻煩,讓他幫你想理由一定會讓教授每送,他第二封信不見得會幫你寫得多好。
2、造成LSAC困惑。
他一定會覺得學生是不是有甚麼問題,才會讓推薦人事後反悔要推薦這位學生,在說服力上面就會打上一個問號,倘若教授沒有解釋好(因為理由欄位只能教授自己輸入),學校那邊印象分數自然就會打折。
後面就是照一般推薦人流程,請教授確認連結、提醒上傳時間,由教授那邊自行上傳新的推薦信就可以了。然後收到LSAC通知:已收到教授推薦信之後,再進去LSAC>Letters of Recommendation>往下拉各學校名單後面Assign Letters>增加新letter(記得注意Letter number,不要選到舊的),之後LSAC也會重新向學校更新推薦信的資料。
最後,讓別人來幫自己背書自己的能力,除了一定程度上的信任之外,還有別人對自己的肯定,各位一定要珍惜這種得來不易的信任,一定要再次感謝推薦人願意花時間協助和提攜,師恩浩瀚,寫張感謝小卡已是表達感謝最簡單的方法。